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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kulgh001

[已解决] 举报鸽子行为,付款后买方单方面取消,恳请胖版处理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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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1-2-8 09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牛赵牡丹 发表于 2021-2-8 09:46
楼主还要等扣完邪恶再退款?这心眼也太小了吧。

并不是人人都是手机达人数码玩家精通各种参数配置,无可无 ...

电信不兼容,这几个字,字面意思理解不了吗?

我已经退了
还会给这种 善良的 有孝心的 人处理吗?
 楼主| 发表于 2021-2-8 09:56 | 显示全部楼层
 楼主| 发表于 2021-2-8 10:01 | 显示全部楼层
各位看官!
钱款已退
扣不扣买方XE 也无所谓
各位说的都在理

是我的格局太小
发表于 2021-2-8 10:02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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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2-8 10:18 | 显示全部楼层
kulgh001 发表于 2021-2-8 09:55
电信不兼容,这几个字,字面意思理解不了吗?

我已经退了

首先看到聊天记录,你是不接受退,不接受退,不接受退,这就是强卖了。
所谓得理不饶人,说的就是这吧
规矩是人定的,如何使用在乎人心。如果你把事情拿到台面上说,没谁会认为扣邪恶不对。

法律不外乎人情,何况一个小小版规,觉得刺眼的是规矩以外的东西。


 楼主| 发表于 2021-2-8 10:21 | 显示全部楼层
牛赵牡丹 发表于 2021-2-8 10:18
首先看到聊天记录,你是不接受退,不接受退,不接受退,这就是强卖了。
所谓得理不饶人,说的就是这吧
规 ...

上家已退,已拉黑
发表于 2021-2-8 10:30 | 显示全部楼层
kulgh001 发表于 2021-2-8 10:21
上家已退,已拉黑

你干脆把所有人都拉黑吧,包括我,对方买了不能用,一点小问题都没得商量,你这种人我也不想交易,因为我也难保证自己哪天没点错误。
 楼主| 发表于 2021-2-8 10:40 | 显示全部楼层
ap0509435 发表于 2021-2-8 10:30
你干脆把所有人都拉黑吧,包括我,对方买了不能用,一点小问题都没得商量,你这种人我也不想交易,因为我 ...

真可笑
发表于 2021-2-8 11:27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还是那句话  差不多好了,  并不说 不扣, 态度是重要, 放了鸽子 也要负责,  得理不饶人 是真的显得太小气了。

还有,  我经常看到那种人说的, 卖出不退, 我就默念一句  什么玩意, 这东西不是亲手给我的, 过了快递的手 敢保证百分百不出问题? 所以这种说 卖出不退的, 我不交易,  我宁可继续等下一个。
发表于 2021-2-8 11:40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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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2-8 11:41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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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2-8 11:45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种就该举报,自己的过失就该自己接受惩罚,刷新三观
发表于 2021-2-8 11:50 | 显示全部楼层
阳光下 发表于 2021-2-8 11:40
什么三观啊这. 吓死了.

这三观挺正的呀
发表于 2021-2-8 12:10 | 显示全部楼层
多大点事,看楼主语气冲默默拉黑以后不交易不就行了,但规矩是规矩,楼主要投诉也没问题呀,那么喜欢和稀泥那要个屁论坛规则,索性跟小黄鱼一样搞XJB投票算了,扣邪恶也不算太严重的惩罚了
发表于 2021-2-8 12:39 | 显示全部楼层
投诉对方鸽子是你的权力,买家鸽子也是事实,这点可以支持你
但没发货不退款就是强卖了,不说论坛,闲鱼也不会支持你
要买家注册个移动号用你的手机,楼主的形象跃然纸上啊
发表于 2021-2-8 13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买家鸽子承担他的过错。要买家再注册个移动号用你的手机,这个想法比较有创意。
发表于 2021-2-8 15:28 | 显示全部楼层
su27_jx 发表于 2021-2-8 13:00
买家鸽子承担他的过错。要买家再注册个移动号用你的手机,这个想法比较有创意。 ...

嗯,如果买家说老婆不同意,那就要买家换个老婆?
发表于 2021-2-8 15:38 | 显示全部楼层
已把楼主放入个人黑名单,实在太刚,不敢买他的东西
 楼主| 发表于 2021-2-8 15:43 | 显示全部楼层
alvqah 发表于 2021-2-8 15:38
已把楼主放入个人黑名单,实在太刚,不敢买他的东西

感谢!
我这低端货,不敢高攀大佬您啊
发表于 2021-2-8 15:49 | 显示全部楼层
为什么对别人的要求这么高,楼主按照规则办事,没有越界,我觉得OK。如果各位的道德感很强,请用来约束自己,而不是去评价别人。如果规则还可以用来商量,那还要什么规则呢,直接丛林社会算了
发表于 2021-2-8 16:22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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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2-8 16:24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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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2-8 16:49 | 显示全部楼层
楼主做的对,坚决支持。(对楼主捍卫版规,表示一百分的敬意)。
但是楼主以后出东西本人坚决不会碰。(因为本人嘴比较笨)。
发表于 2021-2-8 17:25 | 显示全部楼层
sylmq 发表于 2021-2-8 16:24
老婆还可以换,要是买回去爹妈不喜欢这手机,是不是要换个爹妈呢?

鸽子归鸽子,也不是恶意鸽子,人家要来确实用不了,谈不拢不爽举报扣邪恶就是了,但比起卖家这种能想出让人换卡强行匹配,谈不拢就威胁不扣邪恶不退货这种强卖行为,我是更觉得害怕的。
发表于 2021-2-8 17:30 | 显示全部楼层
确实格局小了,还有为什么买二手不算孝顺?  这是有多扭曲啊
发表于 2021-2-8 17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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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2-8 18:31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就是很多人宁愿咸鱼出也不在论坛出的道理~
态度好可以谈都好说~ 我有那嫌功夫论坛举报还不如多打把游戏~
发表于 2021-2-8 18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鸽子找个所谓的非恶意的理由太简单了,包不包容看情分。既然举报了就要处理,不然要版规干嘛?差不多98%以上的闯红灯都是不小心、没注意,那都不要处理了?
发表于 2021-2-8 19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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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2-8 19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阳光下 发表于 2021-2-8 19:00
所以法治社会任重道远啊. 这一楼的老好人. 真的是让人意犹未尽

如果都是老好人,法治社会还会任重道远?造成任重道远的原因就3个:不懂法,无理取闹,得理不饶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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