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回密码
 加入我们
搜索
      
楼主: jjko2002

[黑名单] 和大恶魔id qqjinww (UID: 26006) 得到处理 事毕 感谢论坛 公正性

 火... 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13-1-22 14:01 | 显示全部楼层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发表于 2013-1-22 14:05 | 显示全部楼层
hifunny 发表于 2013-1-22 14:01
以我的眼力那两个小号肯定是同一个人的,但是我感觉还真不像卖家的马甲,不过应该是卖家的老婆啊或者同事 ...

看一下几个账号的登录ip,如果大部分都一样的话,那就是了。
发表于 2013-1-22 14:09 | 显示全部楼层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发表于 2013-1-22 14:11 | 显示全部楼层
hifunny 发表于 2013-1-22 14:09
弄个代理服务器 不就搞定这个IP相同的问题了?

那就不好查了,但真要搞这么复杂,那也算本事了
发表于 2013-1-22 14:15 | 显示全部楼层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发表于 2013-1-22 14:21 | 显示全部楼层
hifunny 发表于 2013-1-22 14:15
一点也不复杂,弄个无界之类的,上马甲的时候点一下  难言之隐一点了之 ...

不是技术的复杂,而是经常切换账号还要保证不出错这本身就不是件容易的事
发表于 2013-1-22 14:21 | 显示全部楼层
BAN大号前 先把版规改下 生存守则第十二条:禁止用马甲进行交易、回复,一旦查出,封ID处理! 以当前的版规来看,卖家只是用马甲进行了回复并没有进行交易。
  
发表于 2013-1-22 15:02 | 显示全部楼层
norman_sly 发表于 2013-1-22 14:11
那就不好查了,但真要搞这么复杂,那也算本事了

其实我想说。。没有侮辱的意思 不过卖家的智商有点令人拙计啊 那个活动时间太亮了 开始还不承认 虽然说不准 不过班主都已经看了后台IP一样以后 就没什么好说的 我想天下间没有那么巧的事 IP一样还说得过去 好基友共用一个固定IP不是不可能 加上活动时间*/-19买彩票么
发表于 2013-1-22 15:21 | 显示全部楼层
血和暗的深渊 发表于 2013-1-22 14:21
BAN大号前 先把版规改下 生存守则第十二条:禁止用马甲进行交易、回复,一旦查出,封ID处理! 以当前的版规 ...

以前强调过,大号给自己的马甲加邪恶的,大号小号一起ban
发表于 2013-1-22 15:49 | 显示全部楼层
norman_sly 发表于 2013-1-22 15:21
以前强调过,大号给自己的马甲加邪恶的,大号小号一起ban

哦那是很久以前的规定了吧?是已经作废了还是暂时不施行了?我注册的比较晚,以前的规定新人们并不知道。那就希望版主把大号给自己马甲加邪恶这条加入生存法则吧。对于我们这些新人来说。在CHH发帖回贴的依据就是如今的生存法则,别等我们这些新人违反了以前一些不知道的版规,而受到本不应受到的惩罚。
 楼主| 发表于 2013-1-22 15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norman_sly 发表于 2013-1-22 13:28
晚上我找O帝核实一下,如果那两个小号真是卖家的马甲,那就ban大号

别太J啊 */-19
发表于 2013-1-22 15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发表于 2013-1-22 15:59 | 显示全部楼层
血和暗的深渊 发表于 2013-1-22 15:49
哦那是很久以前的规定了吧?是已经作废了还是暂时不施行了?我注册的比较晚,以前的规定新人们并不知道。 ...

水区版规里有
 楼主| 发表于 2013-1-22 16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hifunny 发表于 2013-1-22 15:57
其实我觉得你挺矫情的,想占便宜没占上 玩命把卖家往死里整。。。。差不多得了 ...

这个问题没什么好辩的 我QQ上都有聊天记录 我完全可以直接投诉他代卖 更何况是他自己捉鸡
发表于 2013-1-22 16:01 | 显示全部楼层
血和暗的深渊 发表于 2013-1-22 14:21
BAN大号前 先把版规改下 生存守则第十二条:禁止用马甲进行交易、回复,一旦查出,封ID处理! 以当前的版规 ...

如果算以前的话 有用马甲出售的吧 前面两贴里两个不同的
发表于 2013-1-22 16:01 | 显示全部楼层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 楼主| 发表于 2013-1-22 16:04 | 显示全部楼层
hifunny 发表于 2013-1-22 16:01
以后记住了 凡是说不包超的就是雷U,不包超就是包不超

嗯 吃过一次药 受教了
发表于 2013-1-22 16:06 | 显示全部楼层
hifunny 发表于 2013-1-22 15:57
其实我觉得你挺矫情的,想占便宜没占上 玩命把卖家往死里整。。。。差不多得了 ...

十分同意,虽然卖家也有很大问题,
但是单就此交易来说,买家没占到便宜反而把卖家搞残了,
这个可以成为利用规则报复的样板。
发表于 2013-1-22 16:14 | 显示全部楼层
fishdzy 发表于 2013-1-22 16:06
十分同意,虽然卖家也有很大问题,
但是单就此交易来说,买家没占到便宜反而把卖家搞残了,
这个可以成为 ...

利用规则不叫报复。
发表于 2013-1-22 16:25 | 显示全部楼层
真看不惯这样的买家
发表于 2013-1-22 18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jjko2002 发表于 2013-1-22 16:04
嗯 吃过一次药 受教了

帮同城好友惋惜了。。。*/-58!但是买家的人品大家是有目共睹了。。。。*/-19想过来看一下版主真正的公正在哪里。。。*/-39
忘了,矫情不在版规里。。。。。*/-93
发表于 2013-1-22 18:23 | 显示全部楼层
不多说了  看2张图片吧!!!
1.jpg 2.jpg
发表于 2013-1-22 18:31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flyjj 于 2013-1-22 18:34 编辑
wly5039722 发表于 2013-1-22 18:23
不多说了  看2张图片吧!!!

胖版还是很公正的。。。*/-49!想对同城好友说。。。“三十年后还是一条好汉”*/-52。。。公道自在人心!*/-30
对了,qqjinww 哪天有空哥请你吃火锅,叫上lqlq222*/-19抚慰一下你们受伤的心。。。
发表于 2013-1-22 18:47 | 显示全部楼层
flyjj 发表于 2013-1-22 18:31
胖版还是很公正的。。。!想对同城好友说。。。“三十年后还是一条好汉”。。。公道自在人心!* ...

你这是反装忠么,哈哈···
发表于 2013-1-22 18:56 | 显示全部楼层
flyjj 发表于 2013-1-22 18:31
胖版还是很公正的。。。!想对同城好友说。。。“三十年后还是一条好汉”。。。公道自在人心!* ...

你让我想到了一个游戏……………………四个字,已经出到第二代了,猜是啥?
发表于 2013-1-22 19:03 | 显示全部楼层
血和暗的深渊 发表于 2013-1-22 15:49
哦那是很久以前的规定了吧?是已经作废了还是暂时不施行了?我注册的比较晚,以前的规定新人们并不知道。 ...


水区置顶版规上清楚的写着,你可以去看下·不然你杀了人怪别人没跟你普法?
发表于 2013-1-22 20:08 | 显示全部楼层
如果2个马甲都是卖家的,这贴里其中一个马甲放出“断子绝孙”那样狠的毒誓,真服了。还有一种可能,都是用同一个路由拨号上网?或者ID的密码相互知道的,会同个IP登陆过这个几个号,反正卖家这个毒誓真牛。买家通过此事也算是自曝其短,你那样的RP。起码我会敬而远之。
发表于 2013-1-22 20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lacusclyne 发表于 2013-1-22 02:39
首先卖家自己承认了代卖 然后请注意看一下活动时间 两点大大滴有

代卖应该是黑屋一天,活动时间根本不能肯定卖家ID和灰机是一个人,还是等O帝查IP的结果出来再说吧
发表于 2013-1-22 20:20 | 显示全部楼层
luruijing 发表于 2013-1-22 08:34
我大体看完帖子内容
第一 我不认为这是纠纷  链接中和谈论中并没有保证包抄
假设买家是冲着体质去的,那就 ...

胖版的处理结果有些含糊和草率了吧,30天黑屋扣1000邪恶加入交易区黑名单似乎完全没有版规可循
代卖的话应该只是一天黑屋;另外ban掉的两个ID应该是灰机和iqiq222吧?这两个ID和卖家ID qqjinww是否有关系?如果这两个ID是卖家马甲那就该同时ban卖家ID。
怎么都不会是现在这个处理结果
发表于 2013-1-22 20:41 | 显示全部楼层
StickyFingaz 发表于 2013-1-22 20:16
代卖应该是黑屋一天,活动时间根本不能肯定卖家ID和灰机是一个人,还是等O帝查IP的结果出来再说吧 ...

胖版上面不是已经说了看过后台了 2个号IP都一样 说的就是和卖家的ID吧 至于活动时间 我也说了 虽然不能凭证就是卖家的号 不过确实亮点 一个号刚下另一个号就上 这基友真是心有灵犀啊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加入我们

本版积分规则

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Chiphell ( 沪ICP备12027953号-5 )沪公网备310112100042806 上海市互联网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

GMT+8, 2024-11-23 02:11 , Processed in 0.014952 second(s), 7 queries , Gzip On, Redis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5 Licensed

© 2007-2024 Chiphell.com All rights reserved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